企业合规中商业贿赂行为:文和友3名员工贪腐百万案 |
小智 必可新维 2022-09-08 16:46:22 |
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时任文和友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廖某等3名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刑,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在这宗贪腐案中,得利最多的是时任文和友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廖某。 案件经过 据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底起,廖某担任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2021年2月26日起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期间,周某在该公司任职物流部负责人,范某在该公司招商选品岗位任职。 回扣来自四家公司,包括湖南洞庭渔郎食品有限公司、常德市粉之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渔之源食品有限公司和灿光食品有限公司。在签订履行采购合同时,文和友前述三名员工用收受回扣的方式,向上述4家供应商公司索取财物。 最终,廖某、周某共同收受回扣共计188万元,其中廖某实际分得131.6万元,周某实际分得56.4万元,范某从周某处分得赃款5000元。 除了法定代表人收受百万回扣,物流部负责人周某还私自卖出了公司的百万元小龙虾用于还债。2021年4月至7月,周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仓库管理员,擅自将文和友食品公司仓库内31600盒共计价值110.1万元的小龙虾销售给他人,所得销售收入全部用于周某偿还个人债务。 最终,廖某、周某和范某一审被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退缴违法所得,各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各处罚金5000元至10万元。周某还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1年7月,廖某等人投案后,湖南文和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为冯彬。据文和友官网,冯彬现为文和友管理公司总经理。 这并非文和友员工第一次钻漏洞。2019年,据潇湘晨报报道,自称文和友海信店采购经理的黎某,在朋友圈发布小龙虾采购信息,有供货商将数十万的合同保证金和数万斤小龙虾交货后,到文和友总部才得知黎某两年前已离职。截至案发,黎某骗取合同保证金、小龙虾等财物价值共91万余元。经长沙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决,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受贿问题的合规指引 企业经营过程中,因受贿而引起的企业合规法,最早可以溯源《美国海外反腐败法》。 1977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披露,400多家公司在海外存在非法的或有问题的交易。这些公司承认,自己曾经向外国政府官员、政客和政治团体支付了高达30亿美元的巨款。款项用途从行贿高官以达到非法目的到支付以保证基本办公的所谓“方便费用”不一。这种严重情况引起美国民众的担心。同年,美国国会以绝对优势通过《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旨在遏止对外国官僚行贿,重建公众对于美国商业系统的信心。 《反海外腐败法》作为一部美国制定的反商业贿赂法律不仅在美国境内适用,更凭借域外适用向全球辐射其效力。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海外投资,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更为突出的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法律风险。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2021年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2022年5月23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等对中国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关于受贿行为,都有明文规定严令禁止。商业贿赂行为是阻碍企业合规经营,打乱市场竞争顺序,对自己企业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营商环境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企业合规也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契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新方法、新策略。禁止商业贿赂,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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