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智信:欧盟《市场监管和产品合规条例》 |
小智 必可新维 2022-08-11 17:29:33 |
(本篇文章1251字,预计阅读时间8min) 2021年7月16日,欧盟《市场监管和产品合规条例》(EU 2019/1020)(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近年来涵盖产品范围极广、影响巨大的法规之一,《条例》共有11章44条正文以及3个附件,主要内容有:
《条例》适用包括无线设备指令、低电压制定、EMC指令、RoHS指令、生态设计指令、汽车法规、玩具指令等70个协调法规涵盖产品。
RED指令、RoHS指令等18个协调法规涵盖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前提是需要在欧盟境内设立负责产品合规的经济从业者(economic operator)。经济从业者可以是在欧盟境内的制造商、进口商、授权代表、产品履行服务提供商。 此外,经济从业者的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和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要在产品或产品包装、包裹或随附的文件上标注。 明确将跨境电商销售产品纳入管理 在线销售或通过其他远程销售方式提供的产品,如果其最终面向欧盟用户,则被认为是在欧盟市场上进行了销售。 赋予市场监督机构多项权利 1.要求经济从业者提供相关文档、技术规范、数据或信息的权力; 2.执行突击性就地检验和物理检查的权力; 3.进入受调查者所使用的任何与其贸易、商业、技术或专业相关的房屋、土地或交通方式的权力; 4.禁止或阻止产品在市场投放或要求召回; 5.施加惩罚措施的权力等。 明确市场监管措施 当产品可能损害用户的健康或安全,或不符合相关协调法规时,市场监管机构应毫不延迟地要求相关经济从业者采取适当的整改措施,以结束不合规行为,或在规定期限内消除风险。 保障经济从业者的权利 在市场监督机构采取或作出任何决定或命令时,要提供明确依据,并给予经济从业者表达申诉的机会。 强调协调执法 《条例》通过欧盟委员会建设产品合规网络,加强成员国执法机构与委员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并简化欧盟内部的市场监督实践,以促进联合执法活动的实施会员国等联合调查。 《条例》现已生效,海关在此提醒,出口欧盟相关企业要充分了解新规要求,做好各项合规准备,避免与新规不符而产生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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